云南省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醫療美容廣告監管,聯合宣傳、網信、公安、衛生健康、廣電、藥品監管等部門,合力規范全省醫療美容廣告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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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加強行政指導、加大監測范圍頻次、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強化信用監管實施聯合懲戒等措施,重點打擊8類違法情形:
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制造“容貌焦慮”,將容貌不佳與“低能”“懶惰”“貧窮”等負面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或者將容貌出眾與“高素質”“勤奮”“成功”等積極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
對未經藥品管理部門審批或者備案的藥品、醫療器械做廣告;
宣傳未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批、備案的診療科目和服務項目;
宣傳診療效果或者對診療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證性承諾;
利用行業協會以及其他社會社團或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使用患者名義或者形象進行診療前后效果對比或者作證明;
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人物專訪、新聞報道等形式變相違法發布醫療美容廣告;
對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產品、化妝品宣傳與醫療美容相關的疾病治療功能;
其他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嚴重侵害群眾權益的行為。
為杜絕虛假違法醫療美容廣告行為,省市場監管局再次提醒醫療機構和廣告經營單位在開展醫療美容廣告活動時,要重點把握好四個方面:一是醫療機構必須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才能發布廣告;二是嚴格按照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媒體類別發布;三是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人物專訪、新聞報道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四是不得以“種草”軟文、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直播視頻等形式,通過互聯網發布違法違規醫療美容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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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