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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訊(記者 陳鑫龍)記者12月30日從省醫保局獲悉,為適應當前新冠病毒感染形勢、落實好“新十條措施”要求,省醫療保障局及時調整優化疫情防控醫療保障政策,全力做好新階段新冠病毒感染醫藥物資保障工作。
省醫保局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第一時間研究落實,于12月29日出臺通知,及時將《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藥目錄(試行第一版)》中桑菊銀翹散等41個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按甲類藥品管理,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就醫購藥需求,減輕新冠病毒感染者費用負擔,全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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