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近日,為進一步提高設區市本級統籌保障能力,根據《江西省省對設區市本級均衡性轉移支付暫行辦法》,省財政廳下達2023年省對設區市本級均衡性轉移支付資金15億元。
資金分配注重激勵約束,在“補”標準收支缺口的同時,選取市本級財力占全市財力比重、人均財政支出差異系數作為負相關分配因素,權重分別為40%、15%,突出對縣級財力占比高、所轄縣區支出差異小的設區市的激勵,對縣級財力占比低、所轄縣區支出差異大的設區市的約束,壓實設區市促進所轄縣區均衡發展責任。
文件要求各地將資金重點用于提升市域內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履行“三保”幫扶責任,加大對困難縣市支持力度,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
來源:江西發布綜合江西財政
編輯:徐麟、實習生王雅慧
復審:朱華
審簽:萬仁輝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