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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聞記者 楊燦 視頻報道
6月26日上午,山東東營一男子因家庭糾紛,駕車將其妻子反復碾壓致死。27日晚,警方通報稱嫌疑人王某行(男,37歲)被當場控制。經查,王某行因家庭糾紛駕車將其妻子張某(女,38歲)沖撞碾壓致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行已被刑事拘留。
對于該案件,北京市中倫文德(鄭州)律師事務所萬衛強律師表示,從目前網上披露的這些信息來看,該男子顯然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的規定,故意殺人罪是要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該案中,男子駕駛汽車從他妻子身上反復碾壓了17次,并且在過程當中多次下車查看妻子的狀況,還用手機拍照。”萬衛強律師認為該男子的行為、手段不符合最高法院“情節較輕”的規定,最終該男子會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什么樣的刑罰,還要考慮具體的情節,比如被害人家屬是否諒解、當事人是否認罪認罰等等,法院會根據所有的量刑情節,來綜合的判定具體刑罰。
據媒體此前報道,在案發前一小時,兩人因離婚及財產分割等問題曾在小區樓下爆發激烈爭吵,還引來小區居民圍觀。
萬衛強律師分析認為,根據法律規定,故意殺害繼承人的比如他妻子,那么屬于他妻子的這部分財產,這個男的就不能再享有繼承權,屬于他妻子的這部分財產,只能由他妻子法定繼承的繼承人來進行繼承,比如說她的父母、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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