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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常州的何女士向當地婦聯求助,“懷孕后被公司從管理崗調整至一線體力勞動崗,理由是“關懷懷孕職工”,隨后該線索被移送檢察機關。最終經勞動仲裁部門主持調解,公司向何女士一次性賠償9萬元;檢察機關還向何女士發放1萬元司法救助金。
何女士是二胎孕婦,大寶三年前被查出患腦腫瘤,家中生活困難。
今年2月,她供職近10年且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A公司得知其懷孕后,未經協商發出調崗通知,要求懷孕3個月的何女士從行政管理崗位轉至一線體力勞動崗位,進入產品出廠檢測車間工作,理由是“關懷孕期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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