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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花甲老人組成洗錢團伙,利用虛擬貨幣交易轉移境外涉詐資金,非法獲利30余萬元——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5月22日從浙江諸暨市警方獲悉,潘某、趙某、李某已因涉嫌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諸暨警方此前獲取線索,一名趙姓女子名下多張銀行卡每天有大量不明資金進出。調查發現,67歲的趙某持有的銀行卡此前從未出現大額流水,3月起突然每天流水十幾萬元,往來賬戶涉及省內外詐騙受害人,初步斷定該卡涉嫌洗錢。
警方收繳的作案工具
在趙某家調查時,警方發現這是一處洗錢窩點,繳獲銀行卡、手機等,抓獲犯罪嫌疑人潘某、趙某。經審訊,警方發現她們是為境外詐騙團伙充當“車手”的洗錢團伙,涉案10余人,通過買賣虛擬貨幣開展洗錢犯罪。
“車手”又名“職業取款人”,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專門實施取款、轉移贓款的中間人,贓款取出后交上線。趙某與潘某等收購銀行卡幫電詐分子洗錢,也充當“車手”,幫電詐分子取款、轉移資金。
據介紹,潘某退休后經上網瀏覽,主動下載境外加密聊天軟件,尋找金主想賺“快錢”。與境外電詐集團聯系后,她接受指令,投資虛擬幣買賣賺差價,并將閨蜜趙某和親戚李某拉入伙,潘某負責聯系金主,趙某負責招攬老年“卡農”提供收款銀行卡接收境外資金,李某帶老年“卡農”去銀行取款。該團伙利用境外聊天軟件串聯發展“客戶”,將涉嫌詐騙、賭博等犯罪的資金通過區塊鏈轉換為虛擬貨幣,再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分散出售,兌換人民幣,利用低買高賣攫取非法利益,團伙成員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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