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印度尼西亞雅加達省政府25日起開始管制租賃電動滑板車的使用。根據規定,人們只能在特定區域使用,不能在馬路或人行道上使用,且使用者須年滿17歲。
報道稱,叫車服務業者Grab數月前在大雅加達地區推出電動滑板車服務,受到民眾歡迎,但安全性也受關注。近期,有2名使用者發生交通意外死亡,雅加達政府也加速提出管制辦法。
雅加達警局發言人尤斯利說,騎乘者可在國家體育場GBK園區等特定區域使用,違者將被處以一個月刑期或最高25萬印度尼西亞盾罰款。但使用自己的微型代步工具者,可使用腳踏車專用道。
雅加達省政府規定,GrabWheels電動滑板車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騎乘者須年滿17歲,使用時須戴安全帽,禁止騎上馬路、人行道、腳踏車專用道或過街天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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