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珠江廣州河段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2018—2035年)(征求意見稿)在廣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正式公示。據悉,規劃將珠江廣州河段岸線共劃分功能區232個,其中岸線保護區22個、岸線保留區40個、控制利用區170個;規劃結合岸線功能區保護要求與控制利用條件,實行分區管控,分段給出準入清單,并提出了岸線功能區和控制線的管控要求。
規劃岸線涉及廣州8個轄區
珠江廣州河段位于粵港澳大灣區腹地,上接珠江三角洲水系,下通伶仃洋,承擔行洪、納潮、供水、航運、生態、水景觀等重要任務。珠江廣州河段自西北向東南流經廣州市8個轄區。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珠江沿岸高質量發展等國家和區域戰略的逐步實施,珠江岸線作為廣州城市景觀、旅游休閑、港口、路橋以及工業建設的重要載體,在城市發展、港口航道建設、碧道建設、生態保護方面均有較大需求。
珠江廣州河段主要干流包括珠江西航道、珠江前航道、珠江后航道、珠江黃埔航道和虎門水道,總長度約111公里,其他支流包括三枝香水道、瀝滘水道、蓮花山水道、小虎瀝、沙仔瀝及東江北干流,總長約44.8公里。
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堤防、水閘、取水設施等。廣州市珠江堤防工程現狀總長371.71公里,規劃范圍內水閘共計130座,取水設施包括石門水廠和西村水廠。規劃范圍內主要碼頭和渡口約145個?,F狀航道共計21條,其中內河航道4條,等級在VI級以上,沿海航道17條,等級在1000噸級及以上?,F狀主要橋梁和隧道約74座。
與岸線有關的主要保護對象有飲用水源保護區、國家級濕地公園、江心島。
本次規劃范圍為珠江廣州河段岸線,規劃河段長155.8公里,規劃岸線長371.71公里,主要涉及廣州白云、荔灣、越秀、天河、海珠、黃埔、番禺及南沙共8個轄區。
劃分232個功能區 實行分區管控
本次規劃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保護優先、合理利用;遠近結合、持續發展;統籌兼顧、科學布局;依法依規、從嚴管控。
規劃將珠江廣州河段岸線共劃分功能區232個,其中:岸線保護區22個、岸線保留區40個、控制利用區170個。
劃定保護區22段,岸線長度22.8公里,占岸線總長的6.2%。將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內河段、《珠江江心島整體保護及控制性詳細規劃》所列嚴格保護類江心島、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所在河段劃為保護區。
劃定岸線保留區40段,岸線長度83公里,占岸線總長的22.4%。將河勢變化敏感河段、未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河段、《珠江江心島整體保護及控制性詳細規劃》所列限制利用類島嶼、規劃期內暫無開發利用需求岸段劃為保留區。
劃定岸線控制利用區170段,岸線長度264公里,占岸線總長的71.4%。將開發利用程度較高河段、規劃港口碼頭岸線、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河段劃為控制利用區。
規劃按岸線功能區保護要求與控制利用條件,實行分區管控,分段給出準入清單。例如,可在岸線保護區進行的開發利用項目有:與防洪、水資源、水環境及岸線治理及保護有關的項目。
針對不同類型岸線保護區管控措施如下:為保障供水安全劃定的岸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為保護生態紅線區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因國家重大基礎設施、重大民生保障項目建設等確需調整的,應經充分論證后按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審批程序。為保護江心島劃定的岸線保護區,除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及必要的管護設施外,禁止從事其他與生態保護無關以及可能破壞生態環境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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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線保護區是指岸線開發利用可能對防洪安全、河勢穩定、供水安全、生態環境、重要樞紐工程安全等有明顯不利影響的岸段。岸線保留區是指規劃期內暫時不宜開發利用、尚不具備開發利用條件或為生態保護預留的岸段。岸線控制利用區是指岸線開發利用程度較高,或開發利用對防洪安全、河勢穩定、供水安全、生態環境可能造成一定影響,需要控制其開發利用強度、調整開發利用方式或開發利用用途的岸段。(記者 黃熙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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