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莉蘇州報道 空氣好的地方可補錢,空氣不好的地方要繳錢。江蘇省蘇州市吳江生態環境局近日公布2021年12月區鎮空氣質量補償結果,吳江高新區(盛澤鎮)、吳江開發區各上繳補償資金60萬元,全部納入結余資金結算分配。至此,吳江2021年空氣質量補償周期結束,全年累計空氣質量補償金額達1020萬元。
據悉,2020年4月,吳江區在蘇州市率先實施區鎮空氣質量補償機制,蘇州市鄉鎮空氣質量補償工作正式落地;2021年3月正式實施《吳江區區鎮空氣質量補償實施辦法(2021修訂版)》,在原來單獨考核PM2.5濃度的基礎上,對綜合細顆粒物(PM2.5)月平均濃度和改善情況、臭氧月平均濃度和改善情況、月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等指標測算得分并進行排名,創新實施升級版補償機制。
根據補償機制,環境空氣質量月綜合排名后兩位的區鎮點位,每月上繳補償資金給綜合排名前兩位的區鎮點位。綜合排名后兩位的區鎮點位若PM2.5及優良天數比例均達到年度考核要求的,不實施前述補償制度;若綜合排名前兩位的區鎮點位PM2.5或優良天數比例有一項未達到年度考核要求的,不給予獎勵。
這項機制有效地激發了地方防治污染的主動性。吳江東太湖度假區(太湖新城)自第一次上繳60萬元補償資金后,圍繞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開展走航監測、微站布設。截至目前,其累計獲得補償資金1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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