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22日訊 今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8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12號)。
通告顯示,在2021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標示為委托方上海資醫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廣東軒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倩芙祛痘平衡噴霧(男士專用),不合格項目克林霉素。
標示為委托方上海資醫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廣東軒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倩芙祛痘平衡噴霧(女士專用),不合格項目克林霉素。
委托方廣州雅泉化妝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廣州雅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詩妍希瑩潤祛痘霜,不合格項目林可霉素。
委托方廣州雅泉化妝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廣州雅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詩妍希控油祛痘精華液,不合格項目林可霉素。
委托方青島盛美宇商貿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廣州冪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妍小圈草本凈顏祛痘膏,不合格項目地塞米松。
委托方四川凡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廣州家安化妝品有限公司、監制DYOUNG(美國)生物科研有限公司生產的愈漾祛痘精華液,不合格項目西替利嗪。
委托方廣州藕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廣州市傳祺天然化妝品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藕然嬰寶膚樂膏,不合格項目酮康唑、咪康唑。
委托方上海瀅世金化妝品有限公司、受托方廣州市帛卉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僖怡珠顏米保濕舒緩科技面膜,不合格項目氯倍他索丙酸酯等8批次化妝品,檢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規定的禁用原料。
其中,標示委托方“廣州雅泉化妝品有限公司”實地查無此企業,標示受托方“廣州雅清化妝品有限公司”、“廣州冪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家安化妝品有限公司”、“廣州市傳祺天然化妝品制造有限公司”及“廣州市帛卉化妝品有限公司”否認生產。
國家藥監局要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8批次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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