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5日訊 4月13日,宜春市應急管理局發布的一則處罰信息顯示:宜豐縣花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花鋰礦業)違反《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和《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被處以罰款13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宜春市應急管理局介紹,2022年3月29日,在對該礦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礦存在如下問題:1、平臺臺階坡面角超過90°,不符合設計要求;2、平臺邊緣無安全擋墻,臺階有浮石,無安全警示標志;3、上下平臺同時作業,安全距離嚴重不足;4、未按照設計遵循自上而下開采順序,設計是單平臺作業,現場檢查發現有4個平臺同時作業,礦區中北部(原開采邊坡)底部+255m平臺在進行鑿巖;5、礦區中北部(原開采邊坡)已發生邊坡滑坡;6、礦山1名從事氣焊作業的員工無證上崗作業;7、礦山正往礦區西部原開采形成的溝谷內進行排卸表土,不符合設計要求,容易發生滑坡、泥石流。
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的相關規定,宜春市應急管理局對宜豐縣花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處以13萬元罰款。。
記者查閱資料資發現,宜豐縣花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國軒高科(002074.SZ)和永興材料(002756.SZ)的參股公司。
花鋰礦業主營高嶺土礦露天開采、銷售,鋰電產業項目建設和產品開發等,旗下擁有白水洞高嶺土礦的探礦權。據了解,白水洞高嶺土礦于宜豐縣花橋鄉山田村,氧化鋰平均品位0.44%,伴生的氧化鋰可采金屬量為2.62萬噸。
通過股權穿透可知,永興材料控股子公司永誠鋰業和宜春國軒高科礦業有限公司(下稱國軒高科礦業)共同擁有花鋰礦業股權,其中永誠鋰業持股48.97%,國軒高科礦業持股51%。
據了解,國軒高科礦業持股51%的大股東是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而后者是國軒高科全資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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