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會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聯合印發《關于建立破產信息共享與狀態公示機制的實施意見》,合作共建全國首個破產信息公開公示機制,著力完善破產制度配套機制,實現破產信息全流程、廣角度、多渠道公開,加大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供給,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意見》以建設“法院裁判、機構管理、管理人執行、公眾監督”四位一體的現代化破產辦理體系為目標,全力構建透明、高效、可追溯的破產信息公開公示制度,確保從破產風險發生、破產案件審理、破產事務辦理到破產信用修復的各個階段,始終貫穿債務人誠信免責的破產理念,確保債權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權與監督權,拓寬公眾對破產制度運行的了解監督渠道,凝聚社會對破產改革共識和制度信心。
深圳破產信息公開公示機制主要包括:打破信息壁壘,全方位、多渠道公開公示破產信息;貫徹誠信免責,健全破產信用管理制度;優化營商環境,建立破產信用修復機制;保障信息權益,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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