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消息:據深圳特區報報道,深圳擬建立人工智能分級監管機制,以更好應對人工智能技術引發的社會風險,進一步提升監管精準化水平。
8月29日,《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條例提出,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人工智能應用的風險等級、應用場景、影響范圍等具體情境,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積極使用政策指南、沙盒技術等監管工具,逐步完善人工智能領域監管機制。
據了解,今年歐盟委員會發布首個歐洲人工智能法律框架提案,按照風險高低將人工智能應用場景分為“最低、有限、高、不可接受”四個風險等級,等級越高的應用場景受到的限制越嚴格。深圳有望開創先河,建立人工智能分級監管機制,以更好應對人工智能技術引發的社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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