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1月11日電(記者張武岳)11月11日是《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對我國正式生效17周年之日。記者從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目前HBCD生產和加工使用大省山東的六溴環十二烷(HBCD)生產企業生產線已全部拆除,使用企業基本停止使用含HBCD的原料和銷售含HBCD的產品,履行了國際責任。
山東省是我國HBCD生產和加工使用大省,全省有8家HBCD生產企業以及110家HBCD使用企業,全國2.8萬噸的HBCD產能全部在山東省。
據悉,截至今年10月底,山東省8家企業的HBCD生產線全部拆除完畢,生產企業停止銷售HBCD,HBCD庫存清零。與此同時,今年5月以來,山東省HBCD使用企業采取訂單式生產模式,使用量逐漸減少。截至目前,全省110家使用企業已基本停止使用含HBCD的原料和銷售含HBCD的產品。
同時,山東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幫助企業申請成為HBCD停產、轉產示范企業。截至目前,共有3家HBCD生產企業成功申請為停產示范企業,2家生產企業成功申請為轉產示范企業,將獲得共計約195萬美元的全球環境基金贈款支持。
國際社會研究發現,HBCD本身具有毒性,容易進入到生物體內,大量HBCD長期累積還可能存在致癌風險,具備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典型特征,會對人類和環境構成潛在的長期危害。
2013年5月,各締約方同意將HBCD作為新增列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列入《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A,采取行動在全球范圍內禁止或消除。2016年7月,我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批準《〈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列六溴環十二烷修正案》,決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在我國禁止HBCD的生產、使用和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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