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曹月 鄉村振興,關鍵在人。12月6日,云南省發布《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25條措施促進培養、引進、管理、使用、激勵鄉村振興所需各類人才,將著力解決云南省長期以來鄉村人才總量不足、流失嚴重、素質偏低、結構失衡、活力不足、利用不充分等問題。
《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快培養農業農村產業發展人才,圍繞培養培育高素質農民隊伍、家庭農場經營者和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農村電商人才、鄉村工匠、農民工勞務輸出品牌等提出了具體舉措。
針對培養鄉村公共服務人才,《實施意見》指出,將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鄉村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鄉村文化旅游體育人才隊伍建設、鄉村規劃建設人才隊伍建設。落實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深入落實“優師計劃”,繼續實施“特崗計劃”、“三區人才”支持計劃、銀齡講學計劃、“國培計劃”等,探索構建招聘和支教等多渠道并舉;深入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加強鄉村基層衛生人才在崗培訓和繼續教育,實施全省鄉鎮衛生院院長輪訓計劃;推動文化旅游體育人才下鄉服務,重點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傾斜;完善扶持政策,培養一批鄉村文藝社團、創作團隊、文化志愿者、非遺傳承人和鄉村旅游示范者;實施鄉村本土建設人才培育工程,加強鄉村建設工匠培訓和管理,培育一批公路管養人員、水利員、改廁技術指導員、農村住房建設輔導員等專業人員。
針對培養鄉村治理人才,將加強鄉鎮黨政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培育計劃、加強農村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農村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農村法律人才隊伍建設。每個村從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本鄉本土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等群體中培養儲備2—3名35歲以下優秀青年人才作為村級后備力量,實施農村優秀人才回引計劃;每年支持1萬名村(社區)干部參加能力素質和學歷水平提升行動;鼓勵有條件的高等職業院校結合鄉村振興需求,開設涉農專業;落實每年選調的應屆大學畢業生一般應占本年度公務員考錄計劃10%左右的規模要求,鼓勵各地區多渠道招錄大學畢業生到村工作,確保每村至少有1名以上大學生村干部。
圍繞培養農業農村科技人才,將培養農業農村高科技領軍人才、培養農業農村科技創新人才、培養農業農村科技推廣人才、發展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為建立健全鄉村人才振興體制機制,《實施意見》提出要建立各類人才定期服務鄉村制度、健全鼓勵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激勵制度、建立縣域專業人才統籌使用制度和鄉村人才分級分類評價體系、健全鄉村人才培養體系、強化鄉村人才振興保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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