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網訊(記者 季征)記者從12月7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正式印發《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以下簡稱“29條措施”),就進一步深化我省科技體制改革,營造良好的創新政策環境出臺一系列具體舉措。
此次印發的29條措施結合我省實際,圍繞加強創新平臺載體建設,打造領先科技力量,提出了支持云南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高新區建設和引進新型研發機構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圍繞強化企業主體地位,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制定了支持企業建設產業創新平臺、加快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培育和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強化國有企業科技創新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圍繞加大創新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提出了完善財政科研項目經費使用、職稱評審等措施,賦予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加大培養青年科技人才力度,推動科技計劃對外開放;圍繞強化區域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出了推動州(市)、縣(市、區)科技創新,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政策,支持技術交易和技術合同登記等。
“29條措施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就解決我省科技創新中的政策難點、堵點和科研人員的痛點、槽點進行了探索創新。”發布會上,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就29條措施進行了解讀。在政策引導創新資源向產業聚集方面,我省將進一步加強創新平臺載體建設,對新獲批的或排名提升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500萬至10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我省“雙創”孵化載體培育的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獎勵“雙創”孵化載體5萬元,每家“雙創”孵化載體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使用創新券購買高價值發明專利進行轉化,符合條件的按照技術轉讓合同金額的50%進行兌付,每戶企業每年兌付創新券最多達30萬元;大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給予符合政策條件的研發機構年度最高可達800萬元的經費補助;引進一流創新平臺和高新技術企業,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世界500強企業、中央企業等來滇新設立的研發總部、區域研發中心或者高水平的研究院等,認定為新型研發機構并評估為優秀的,最高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補。
在創新人才培養引進和強化區域創新方面,我省將對自然指數排名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畢業的博士、ESI全球前1‰學科畢業的博士來滇從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直接給予省基礎研究層面項目支持;全省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承擔的單項到位經費超過100萬元的橫向科研項目,在人才評價、職稱評聘、業績考核、科技獎勵等方面視同省科技計劃項目。把研發投入強度納入省對州市年度考核的指標體系,加大考核權重;開展縣域創新能力監測評價,每年發布監測評價報告,根據各地創新能力爭先進位情況給予財政獎補。
省科技廳負責人表示,29條措施將給我省創新主體和創新人才插上創新騰飛的翅膀,讓全國的各創新主體、科技創新人才,看到云南滿滿的誠意,到云南創新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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