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按照昆明市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工作部署會議精神,昆明市醫療保障局針對保障醫療機構收治患者、提高群眾用藥可及性、減輕醫療機構救治壓力、加強醫保公共服務等方面,制定出臺了《新階段新冠疫情防控醫保十六條工作措》。
具體措施如下:
一、開通緊缺藥品供應綠色通道。對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試行第十版)》中涉及的新冠治療藥物和醫用耗材開設綠色掛網通道,做好疫情防控藥品采購。在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未掛網或掛網產品無法采購時,醫療機構均可根據臨床用藥需求先采購、后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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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床位加床納入醫保報銷。在疫情防控新階段下,對定點醫療機構超衛生健康部門核定住院床位加床收治的行為,視為正常床位服務納入醫保報銷。
三、將部分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按照《昆明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轉發桑菊銀翹散等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通知》精神,將桑菊銀翹散等41個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按甲類藥品管理。
四、支持群眾線上就醫問診。鼓勵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程序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實現定點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與線下執行相同目錄、醫保支付類別和支付標準。
五、做好新冠救治費用預撥工作。根據醫院規模及收治能力,對定點醫療機構預撥20萬至1500萬不等預付金,已預付資金結余暫不收回,繼續滾存使用;若定點醫療機構預付金已用完或需要申請的,向所屬醫保經辦機構申報撥付。
六、建立醫保基金快審快撥機制。加快定點醫藥機構結算撥付,在疫情防控新階段下,對定點醫藥機構發起結算申請的費用,可先結算后審核,20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位。
七、為昆明方艙醫院開辟醫保聯網綠色通道,實現醫保直接結算,切實減輕醫療機構和患者經濟負擔。
八、推動發熱診室(門診)納入醫保聯網結算全覆蓋。將符合條件設置發熱診室(門診)的鄉鎮衛生院(含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在疫情防控新階段下,簡化定點手續全部納入醫保聯網結算管理。
九、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居民醫保參保人普通門診選點就醫不再受縣域限制,可跨縣域選點。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城鄉居民普通門診費用,醫保與醫療機構不按人頭包干結算,按政策據實支付。
十、持續支持醫療機構提供住院醫療服務。實行考核付費結算辦法的醫療機構,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的“住院人次增長率”和“住院費用總額增長率”不納入考核。
十一、對村衛生室預撥藥品采購周轉金。根據服務人群的數量,向全市(含磨憨經合區)每個村衛生室按照1至3萬元的標準預撥藥品采購周轉金,用于村衛生室購藥周轉,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的備藥率,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診收治的能力。
十二、加快藥品集采結余留用資金撥付。在藥品集采采購周期結束后,各級醫療保障部門根據省局下發的集采藥品加權平均價格,按照應撥盡撥的原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定點公立醫療機構集采結余留用資金的撥付。
十三、及時撥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各級醫保部門按照每人每年12元的標準,及時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按規定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確保簽約全科醫生團隊獲得的報酬及時足額到位,調動全科醫生開展簽約服務的積極性,發揮家庭醫生疫情防控前哨作用。
十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調撥和配送。積極指導昆明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送企業向省內外藥品生產企業對接貨源,提高應急機制效率,保證疫情相關藥品和醫用物資及時配送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并要求配送企業按照《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用藥目錄》積極尋找替代藥物,保障基層醫療機構臨床用藥需求。
十五、加大醫保事項辦理便捷度。充分依托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推動參保繳費、異地就醫備案、關系轉移接續、參保信息查詢等高頻醫保服務事項實現“網上辦、自助辦、掌上辦”全覆蓋,方便參保人辦理醫保業務。
十六、保障長期護理保險失能參保人員待遇。參保人可以通過服務網點提交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申請,也可通過“昆明長護險”APP線上提交申請,經辦機構及時按規定進行審核評估。取消自評定結論下達次月起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限制,定點服務機構為失能參保人制定護理計劃后次日起即可享受護理服務。
上述工作措施執行時限根據疫情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期間與國家、省級新出臺文件不一致的,根據國家或省級規定執行。
云南網記者 黨曉培 見習記者 王世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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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