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成都市消費者協會陸續向社會公布十大典型案例,車輛消費案例就是其中之一,以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如何正確處理消費糾紛,以及合理進行維權。
2020年1月3日,成都市邛崍市消費者協會接到消費者包先生投訴,稱其在某二手車經銷商處購買了一輛二手路虎車,購買時商家表示該車公里數為10萬公里,但消費者隨后核實到該車實際里程數為30萬公里,遂與商家多次協商要求退車但遭到拒絕,無奈之下投訴至邛崍市消費者協會請求處理。
接到投訴后,工作人員隨即進行了調查,并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消費者暫無法提供有力證據證實商家曾承諾過該車里程數為10萬公里,也無法查實二手路虎車里程數。商家以消費者已簽訂購買合同為由拒絕退車。在調解處于僵局的情況下,工作人員從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著手,要求商家提供車輛來源、行駛里程、維修記錄、交易記錄以及是否在出售前對車輛進行全面的核查、檢測等資料,商家也無法提供相關證據材料。針對商家在售車時存在著不如實告知的情形,本著公平的原則,消協工作人員經過多次調解,最終促成商家同意退還消費者購車款36萬元,為消費者挽回了重大經濟損失。
本案中商家不僅交易時沒有如實提供所售二手車相關情況的信息,在之后消費者要求其提供的過程中也無法提供,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使消費者的消費缺乏應有的安全保障,所以消費者的正當維權應當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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