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購買機票,如果是非自愿退票,以后航空公司將不得收取退改費用。記者昨天獲悉,《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近日正式出臺,進一步規范了國內、國際旅客運輸秩序,保護旅客合法權益。
客票銷售環節是旅客體驗民航服務的第一接觸點。據了解,規定對承運人客票銷售環節的告知義務進行了明確,充分保護旅客的知情權。特別是針對網絡購票環境,要求承運人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要在旅客購票時,明確告知航班信息、運輸總條件、客票使用條件、餐食情況、行李運輸規定等主要服務信息;出票后還要將客票有效期、出行提示信息、獲取運輸總條件方式等重要信息告知旅客。
規定按照旅客“自愿”和“非自愿”兩種情況,分別對不同情形下的客票變更與退票工作提出原則性要求。明確旅客非自愿退票和因承運人原因導致旅客非自愿變更客票的,不得收取退票費和變更費。同時,針對民航退款速度慢的突出問題,增加了關于退款時限的規定,要求承運人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退款手續。
另外,行李是“不說話的旅客”,規定不再對行李尺寸、重量、免費行李額、逾重行李費、小動物運輸等進行統一規定,承運人可根據企業經營特點自行制定相關標準并對外公布。據了解,新規將于今年9月1日正式實施。(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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