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 商丘市睢縣的張女士發布了一條朋友圈:“我真羨慕人家按時發工資。”當天下午便被公司開除,張女士的同事因在這條朋友圈下面評論:“我也羨慕”,也被一起開除。
據了解,涉事公司為睢縣康夢園醫養保健服務有限公司。該司工作人員回應,確實存在這樣的事,認為拖欠一個月工資屬于正常現象。領導刷到朋友圈內容覺得張女士在朋友圈發布的言論屬于沒有集體意識,也沒有凝聚力,這樣的員工不能用。此事,引發網友熱議。
據企查查顯示,睢縣康夢園醫養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參保人數為0。
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對媒體回應,4月21日下午已向涉事公司下發調查詢問通知書,要求該公司在4月28號16時前提交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以及社保繳納情況。
4月22日,睢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發布通報稱,針對網上反映“睢縣康夢園醫養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原康寧醫養中心)開除員工”一事,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已展開調查,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對此,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鄭玉純律師稱:“首先公司辭退員工,必須要說明辭退理由。如果是因為在朋友圈發表了一些正常言論就對其辭退,就要看員工是否是在工作時間發表的朋友圈,且公司的管理規定里面有沒有制定不允許員工在工作時間發表朋友圈等。如果不曾規定或沒有告知員工這項規定,那我認為公司辭退這兩名員工是沒有正當理由的,屬于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應支付員工相應的經濟賠償。此外,未給員工繳納社保也是違法行為,這樣的行為是由社保管理機構來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