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晏大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其妻付尚芳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50萬元。
晏大彬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0年1月15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執行的命令,對晏大彬執行死刑。
國家級貧困縣———重慶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因涉嫌受賄2226萬元,當時晏大彬因受賄金額巨大而成為“重慶第一貪”;而其妻則因幫助洗錢,同時走上了被告席,成為因親屬貪污受賄被指控“洗錢罪”的全國第一人。
查漏水衛生間竟放1000萬現金
2008年1月14日晚,重慶南岸區銅元局派出所何從容副所長接到融僑半島·風臨洲B區一位住戶報警求助,稱樓上房屋嚴重漏水,而該業主不在家,保安不能擅自進入他人住宅。何從容與一名民警隨后趕往這處小區。
警方人士趕到后,發現這戶居民的客廳漏水嚴重,民警和物管人員隨即進入隔壁鄰居家,由一名物管人員翻陽臺進入室內,再打開大門,讓民警等進入該房屋。民警發現,這戶并未住人,還是清水房。廚房一處水管爆了,正在“嗤嗤”漏水。
物管開始處理漏水,民警則發現衛生間有8個礦泉水紙箱,用膠帶密封著,但被水浸泡,已經打濕。民警和物管人員幫著把這些紙箱搬到室內干的地方,卻發現下方已被泡爛的一角露出了一扎一扎的紅色紙張。“好像是錢!”何從容打開箱子,發現里面果然全是百元大鈔。何從容馬上報告分局。分局值班領導立即趕來,將這些鈔票運走。經清點,這些鈔票總計為939萬元。
這一案件很快被移送到重慶市紀委。錢的主人很快明確:它們都屬于一位名叫晏大彬的男子。
小局長他“拿走”全縣收入的1/5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巫山,當時是重慶東部的貧困縣,人口60萬,年財政收入僅1億多元。時年45歲的晏大彬就是當地的交通局局長。晏于當年3月28日被重慶市公安局刑拘,4月3日由重慶市檢察院批準逮捕,6月初與其妻付尚芳先后被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移送重慶市第二中院起訴。
檢察機關查明:晏自2001年底擔任縣交通局局長到2007年底,在巫山長江大橋及該縣各公路建設項目中,層層撈錢,63次共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錢2226萬元———這一金額,相當于當地年財政收入的20%強。
法庭上,晏大彬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及受賄金額均明確表示承認。
狂洗錢局長夫人被控“洗錢罪”
晏大彬在庭上承認,非法斂取的錢財中2165萬元都利用到重慶開會出差的機會,交給了在重慶照顧女兒讀書的其妻付尚芳保管,自己僅留下了數十萬元。
公訴機關發現,付尚芳為掩飾、隱瞞巨額錢財的來源和性質,將其中的943萬元用于以自己和他人的名義購房(共7處房產,其中包括1座聯排別墅和1處商鋪)、投資多種金融理財產品和存入其本人的銀行資金賬戶。
付尚芳在庭上淚流滿面,其律師為其辯解稱不懂法、主觀惡性小、受丈夫指使,請求判處緩刑。付及律師均未對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提出異議。、
一個曾經風光無限的領導干部,一旦淪為階下囚,往往有著巨大的心理落差,辦案人員充分地考慮到了這種心理因素,在充分尊重其人格、了解他的需求、穩定晏大彬的情緒上下了很大的功夫。
偵查工作中,辦案人員一方面適當對其進行政策教育、進行心理疏導,一方面通過談心及時了解他的需求,盡可能地給予幫助。
當辦案人員了解到晏大彬牽掛家中80多歲的老父和13歲的女兒時,便主動了解這幾位親人的情況,并將家中親人都有人照顧的情況轉告晏大彬,讓他安心配合接受調查。當得知其女兒在半期考試中取得了前10名的好成績后,又及時將這個消息轉告晏大彬。晏大彬給日夜想念的女兒及親人寫信后,辦案人員又及時將信轉交到其家人手中。
偵查環節中,由于辦案工作的需要,辦案人員先后對晏大彬進行了20余次的訊問,反復核實、逐一固定每個證據。由于犯罪金額巨大、次數多,每一次訊問都必須處于高度緊張狀態。知道晏大彬的煙癮極大,辦案人員總會特地為他準備幾包煙,為他緩解緊張情緒。有時為了節約時間,辦案人員常常和晏大彬一道,一邊吃盒飯或方便面一邊訊問,端來的盒飯和方便面都是讓晏大彬先拿。
人性化的執法讓晏大彬心有愧疚,他多次表示,自己都是戴罪之人,辦案人員還這樣尊重自己、照顧自己,真的太謝謝他們了。
從偵查階段到起訴階段、庭審階段,晏大彬的供述一直非常穩定,對自己收受巨額賄賂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關鍵詞: 辦案人員 公訴機關 財政收入 中級人民法院 重慶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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