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從嚴整治藝人違法失德、“飯圈”亂象等問題,9月2日,國家廣電總局發布《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堅決反對唯流量論。通知要求廣播電視機構和網絡視聽平臺不得播出偶像養成類節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參加的綜藝娛樂及真人秀節目。選秀類節目要嚴格控制投票環節設置,堅決抵制不良“飯圈”文化。
時隔一個月,廣電總局對偶像養成類節目和選秀類節目的態度進一步發生了變化。8月初,在廣電總局開展的網絡綜藝節目專項排查整治行動中,當時還是僅要求嚴格控制偶像養成類節目,重點加強選秀類網絡綜藝節目管理,嚴格控制投票環節設置。如今,對偶像養成類節目的管理原則從“嚴控”明確為“不得播出”,主體從網絡平臺擴大到廣播電視和網絡平臺??梢哉f,新規為近些年站在文娛業風口上的偶像養成類節目畫上了句號。
同樣是選明星,偶像養成類和選秀類節目似乎沒什么不同,但政策規制的程度不同實則表明了兩者確有區別。養成類節目重在造星,以顏值作為決定性條件,再將唱歌、跳舞等技能賦予個人,通過包裝打造,一票一票養成偶像。在養成中,練習生的唱跳技能或許可以通過訓練得到提高,但這遠遠達不到歌手、舞者或演員的程度。所以,養成偶像需要配合,被養成的人和觀眾是養成模式的核心,兩者需要建立親密關系,借由關系紐帶超越業務評價,讓被養成的偶像也可以擁有粉絲,具備市場化能力。
而親密關系的建成就是一套投入-回報的模型,投入時間、金錢、情感,回報偶像晉級、C位、出道。這套模式鼓勵粉絲行動,滋生了“帶著小學生應援、未成年人氪金、拉踩引戰”等粉絲瘋狂,帶動了針對未成年人的練習生訓練營等相關產業。
相較于養成,選秀仍需要以某項能力作為依托,比如唱歌,創作力、音色、音高等是選拔更優者的基礎,比起養成節目關注被養成的人,選秀節目更關注參與者的業務能力。因此,對前者是禁止,對后者是規范,規制選秀類節目的養成化傾向和手法,“不得設置場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環節和通道,嚴禁引導、鼓勵粉絲以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變相花錢投票”。
值得注意的是,選秀類節目和養成類節目的劃分仍舊需要更加明確,比如,帶有養成類基因的節目《明日之子》今年更名為《明日創作計劃》,且正在播出,定位為重點挖掘具有創造力的青年音樂人,這算是選秀還是養成?會不會出現名為選秀實為養成的節目規避監管?
不過,在宏觀層面,這都是一次供給端的大調整。從文娛業未來發展的角度出發,無論是本次廣電總局禁養成,還是此前中央網信辦《進一步加強“飯圈”亂象治理的通知》,要求取消明星藝人榜單、優化調整排行規則等,都說明行業的評價標準變了:由明星中心制轉向業務中心制。
一方面,文娛業進新人的門檻高了,面容嬌好會點唱跳并不能C位出道,禁止播出意味著曝光率和粉絲量得靠業務一點一點積累,另一方面,在偶像藝人和流量明星重合度極高的情況下,供給端和平臺端的規則調整都在減少粉絲對文娛業的干預能力——所有涉明星藝人個人或組合的排行榜單被取消了,持續解散以打投、應援、集資、控評、八卦、爆料等為主題的粉絲社區、群組……,這些都在持續間接削減以粉絲行動力為基礎的流量和偶像背后的商業價值。
用業務說話在當下并不是一句空話,各大演藝機構、經紀公司的練習生們對此需要有所準備,整個行業也要充分認識本輪治理的決心,建立行業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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