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并于4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有很多違法行為的記分規則出現了變化。例如:高速路違法停車由6分調整至9分。
4月5日,在滬昆高速公路黔西南州段兩名駕駛人非緊急情況在應急車道停車被處罰。2022年4月5日上午9時50分許,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巡邏民警巡邏至滬昆高速公路普安段貴陽往昆明方向2073公里處時,見一輛藍牌貨車停在應急車道內,車輛處于熄火狀態,既沒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也沒有擺放警示標志。巡邏民警觀察到司機正在從貨箱里往外搬東西,而高速路外站著兩人,民警立即在貨車后方做好防護并下車查看。
經了解,駕駛人從云南省昆明市驅車趕往黔西南州普安縣送貨,因擔心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下站后被隔離,于是就在高速路上下貨等人取貨。民警立刻讓其駕駛貨車跟隨警車駛離現場到普安縣收費站外的安全區域接受處理。
10時20分,另一組巡邏民警在滬昆高速公路晴隆段貴陽往昆明方向2029公里處又發現一小型轎車停放在應急車道內,既沒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也沒有擺放警示標志,民警以為車輛有故障,但走近卻發現駕駛人正在呼呼大睡。
經了解,駕駛人從安徽駕車前往昆明,因為長途開車,一時困意來襲,于是在應急車道內停車睡覺。民警告知駕駛人非緊急情況不得在應急車道停車,感覺疲倦的話可以從前方5公里處晴隆收費站下站休息,或者到晴隆服務區休息,貿然停在應急車道內停車非常危險。
最后,民警對兩名駕駛人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并給予兩名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記9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交警溫馨提示
出門在外,大家一定要注意行車安全,不要隨意占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如果需要休息請到高速公路服務區或駛離收費站后休息,遇到故障或事故時要牢記九字真言“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應急車道是生命通道,隨意占用應急車道不僅是對他人不負責任,還會給自己帶來安全隱患,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高速路上規范駕駛,請勿隨意占用應急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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